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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能源计量、统计、利用状况分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节能监察)
投稿科室:信息中心 2016-11-28 15:29

        部门:be365体育投注

事项编码

09006

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

日常节能监察

 

子项名称

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能源计量、统计、利用状况分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
依据

法定
依据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19976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097月修订)第七条第二款:“省、设区的市节能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实施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利用状况分析等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模式,合理使用能源。”

 

三定
规定

2010915日市编委印发的《关于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东编发[2010]122号),批复内容:“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更名为东营市节能监察支队,保留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牌子,为市经信委所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察,查处和纠正违法用能行为;开展生产生活用能监测,对机电产品的耗能指标进行监测。”

 

收费(征收)
依据和标准

 

实施对象

用能单位

 

实施条件
(前置条件)

 

承办机构及
联系电话

东营市节能监察支队,83313378309580

 

需提交的材料

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相关文件资料,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证明材料,能源计量、统计、利用状况分析等情况的材料。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6

 

办理期限

法定

 

承诺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经信息委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廉政风险点

1个,2级。

 

调整意见及理由

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规定,建议保留

 

下载附件:3705001502306-0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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