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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奖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03 15:56

服务事项名称

企业管理奖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省、市企业管理奖评审办公室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申报范围和条件详见《山东省企业管理奖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9128号)和《东营市企业管理奖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056号)的有关规定。

申报申请、申报表、自评报告、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1、企业管理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客观、真实、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企业管理奖每2年开展1次,山东省企业管理奖每届评选10家企业和20项管理创新成果,东营市企业管理奖每届评选10家企业和10项管理创新成果。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兼顾其他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

2、市级企业管理奖评选程序

申报企业管理奖,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提出,并按规定提交企业管理奖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按照评优树先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汇总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按照评标准对相关指标量化打分,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提出奖项候选名单。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奖项名单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提出企业管理奖建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市政府向获奖企业及成果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3、监督

评奖的次年,评审委员会组织对获奖的企业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撤销已获奖项并缴回奖励资金,该企业6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4、省级企业管理奖根据山东省经信委评选安排推荐,原则上从获得市级企业管理奖的企业中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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