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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28 22:45

服务事项名称

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1)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推广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项目承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3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

(2)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

(3)市经信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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