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市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认定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03 15:30

服务事项名称

市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认定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1、东营市市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推荐表;

2、创业辅导师任职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创业辅导的各类原始综合记录材料(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记录,咨询、策划活动记录,创业相关问题研究文章,授课教案或讲义等);

4、创业辅导成功案例等。

办理流程:

1、企业把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进行初审;

2、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关闭】
相关文章: